產險公會微型電動二輪車Q&A【理賠篇】


Q12: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時要如何處理?

A12:車禍發生時,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冷靜,記下「車號」,並且注意重點如下:

一、打開車燈,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以免後方車輛追撞。

二、打電話(110)報警(請警察到現場處理,除了維護交通秩序以外,重要的是取得警方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三、協助救護傷者,並且保持車禍現場的完整性。

四、事後以電話/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Q13: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理賠項目與金額,與一般汽(機)車強制險一樣嗎?

A13:強制險理賠項目與金額不會因為車輛種類不同而有差異,強制險每一個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元、失能給付按失能等級最高200萬元、死亡定額給付200萬元。

 

Q14:微型電動二輪車自摔、撞電線桿或擦撞行人,強制險會理賠駕駛人嗎?

A14: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而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因自摔、撞電線桿或擦撞行人而受傷,因交通事故無涉及其他車輛,而駕駛人非乘客或車外第三人,故無法賠償。

 

Q15: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搭載乘客發生事故,乘客是否會獲得強制險保障?

A15: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一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強制險會依法提供受害人保障,但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仍應遵守交通安全相關法規,不得載人。

 

Q16:受害人被14歲以下之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肇事致傷害或死亡,強制險是否會賠償受害人?

A16:強制險會依法提供受害人保障,但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仍應遵守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未滿十四歲之人,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Q17:受害人被未投保強制險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肇事致傷害或死亡,交通事故受害人可否申請強制險理賠?

A17: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義務人未曾依本法規定投保強制險者,其所致汽車交通事故不受強制險之保障;但若曾經投保過強制險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肇事,而於交通事故發生時未再續保,受害人可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特別補償基金於補償受害人後,將向肇事加害人代位追償。

 

Q18:受害人遭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致成傷亡,強制險是否會賠償受害人?理賠受害人後會向駕駛人追償嗎?

A18:依強保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故若駕駛人酒後駕車致人傷亡,強制險於給付受害人後,在給付金額範圍內,將向加害人代位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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