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保險

承保載運貨物之商船,如貨櫃船、油輪等,或運送旅客之客輪、渡輪、觀光休閒船等,由於遭遇特定海上危險之意外事故導致船舶本身發生之毀損滅失及費用之補償。


漁船保險


承保危險
Institute Time Clauses-Hulls 為條件時:
1. 海上、河川、湖泊或其他可航行水域之危險。
2. 火災、爆炸、投棄及外來竊盜、海盜,核子裝置之故障或意外。
3. 與陸上運輸工具、航空器或其上掉落物或港埠設施碰撞。
4. 地震、火山爆發、閃電。
5. 裝卸、移貨或燃油之意外事故。
6. 鍋爐爆炸、軸承斷裂、船體或機器之瑕疵。
7. 船上人員或非被保險人之修船人、傭船人之疏忽或惡意行為。

承保範圍

1. 全損。
2. 漁船因發生火災所致損失之修理費用。
3. 救助費用。
4. 損害防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