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投保汽/機車險需準備的資料:
- 車主資料:即被保險人,資料包括姓名、住所、聯絡電話、出生年月日、性別、身份證號碼。
- 車籍資料:即行照資料,包括原始發照年月日、出廠年月、車輛廠牌型式、汽車種類及使用性質、排氣量(立方公分)、牌照號碼及引擎/車身號碼、承載人數( 客車)或總噸數(貨車)。
Q2.投保汽機車險的方式?
- 臨櫃辦理。
- 旺旺友聯線上投保網站(建議)。
- 透過業務員。
-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Q3.車險的保障範圍?
- 汽/機車強制險:法規強制規定投保項目。
- 車體損失保險:含甲式/乙式/丙式及限額車碰車。
- 汽車竊盜損失險:承保汽車失竊所造成的損失。
-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人身傷害與財物損失)。
- 乘客責任保險(自用車適用)。
- 旅客及僱主責任保險(營業車適用)。
- 其他特約保險。
Q4.車險承保的保險期間如何計算?過期可以回溯嗎?
- 汽車保險之保險期間是從中午十二時起算,
 若是中午十二時前投保,則從該日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若是中午十二時後投保,則從次日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若屬於提前投保,則以約定之日期中午十二時起生效。
- 保期不可以回溯。
Q5.每年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續保,在哪一家投保,請問會對保費有影響嗎?
保險公司會依車籍資料及過去年度之肇事記錄來核算保費,並不會因為轉換保險公司而增加額外費用,且如過去年度肇事紀錄良好,則轉換保險公司後,過去的良好紀錄也會延續,仍可繼續獲得無肇事的減費優惠,若是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網站上進行投保,會依各家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費優惠而有所差異。
Q6.如汽機車登記之車主與實際使用者不同人時,應該如何投保?
投保時必須以行照上所記載之人為被保險人,無法任意指定,但可委任使用人代為投保。
Q1.為什麼需要投保強制險?未投保會受到處罰嗎?
- 以往交通事故常因加害人故意逃避或無能力賠償,導致受害人經濟生活發生困難。為使因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故政府特別制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限制每台汽機車皆須投保「強制險」。
- 若未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將處新台幣3,000元至15,000元以下罰鍰,屬機車者處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投保而肇事者處新台幣6,000元至30,000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Q2.強制險保障內容為何?
保障內容如下:
-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 失能給付:每人最高200萬元 (15級)
- 死亡給付:每人定額給付200萬
- 每一事故理賠無上限
Q3.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承保「強制險」嗎?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8條規定:除有下列情事規定,保險人不得拒絕承保:
- 要保人未交付保險費者
- 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7條規定之據實說明義務。
Q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費如何計算?
- 汽車依照車主之年齡性別及有無肇事記錄而有不同之保費。
- 機車依輕型機車、重型機車、大型重型機車、小型輕型機車(電動機車)區分保費。
Q5.強制險可以中途退保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 被保險汽車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
- 被保險汽車報廢。
- 因重複投保而終止其中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
Q6.那些情況下無法申請強制險理賠?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 故意行為所致。。
-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 依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現行規定,發生單一車輛(如單獨自行翻車、 撞樹、撞壁、與火車、飛機、輪船等相撞) 事故或與沒有車籍資料(監理所、國防部無發牌照)的車相撞時,駕駛人無法申請理賠,但乘客及第三人仍舊可以申請理賠。為使駕駛人獲得完全的保障,保戶可選擇加保本公司之汽車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則駕駛人也可申請理賠。
Q7.若已投保了汽(機)車強制險,車子借給朋友使用,朋友不小心開車撞傷路人,保險公司是否負擔理賠責任?
只要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該輛汽車之人,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意外事故時,保險公司均會負擔理賠責任,但該駕駛人如為故意、從事犯罪行為或受酒精影響等原因而肇事,保險公司會於支付保險理賠金給受害人後,再向駕駛人進行追償。
Q1.車體險的保障範圍?
- 甲式:包含碰撞、傾覆/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 乙式:包含碰撞、傾覆/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
- 丙式: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 限額車對車碰撞: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但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Q2.什麼是「重置價格」?
重置價格指得是重新購買同一廠牌、型式新車所需支付的價值。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汽車重置價格審查小組統一查訂。
Q3.什麼是「自負額」?
所謂「自負額」係指每一次意外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的金額,保險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的部份負賠償責任。
「自負額」制度的目的,一則減少小額賠款支出,降低理賠成本外,同時減輕被保險人保費負擔,並且提醒被保險人,雖然買了保險,仍要小心駕駛、注意行車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或乙式,自負額選擇基本自負額3000/5000/7000時,當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之損失時,被保險人均應按實際修理費用負擔基本自負額。且基本自負額將隨出險次數而遞增,第一次新台幣3,000元,第二次新台幣5,000元,第三次(含)以後新台幣7,000元,汽車竊盜損失險亦有自負額的規定。除基本自負額外,被保險人亦得選擇較高之自負額。當然,較高之自負額,其保險費亦將相對的降低。
Q4.全險意指什麼都有賠嗎?
車險並無所謂的全險(All Risks),在汽車保險中,一般人誤解所稱之「全險」就是除了強制險外,還保了車體損失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險。縱使保了上述之險種,還是有約定的除外不保事項或保險金額之限制,所以千萬不要有已經保了保險而忽略了危險的防範。
Q5.車體險還能附加什麼保險?
汽車車體損失險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
颱風、地震、海嘯、洪水、冰雹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罷工、暴動及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Q1.什麼是竊盜險?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是指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汽車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Q2.竊盜險的保險金額如何訂定?
自用車汽車車體損失險或汽車竊盜損失險的保險金額以承保時約定價值為準,新車即重置價值,舊車則是依使用年份逐年遞減折舊比例計算。所謂重置價值是重新購買同一廠牌、型式新車所需支付的價值。
Q3.竊盜險還能附加什麼保險?
- 零件及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
- 汽車竊盜損失險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
- 汽車竊盜損失險代步車或代步費用附加條款。
Q4.什麼是汽車零配件損失保險?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本項保險對於固定裝置於被保險汽車上之零件及配件,單獨被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而前述之零件及配件,未經特別載明者,概以原廠裝置之型式及其價格為準。本保險限自用汽車於要保汽車竊盜損失險後始得加保。
Q5.竊盜險有自負額嗎?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之自負額是採比例方式,被保險人投保時可選擇10%或20%兩種。當發生竊盜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之金額的10%或20%。
Q1.已經投保強制險是不是可以不用保任意險?
建議保戶可依個人需求加保任意險,以增加保障範圍。
Q2.什麼是第三人責任保險?
指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受有體傷或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賠償求時,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本保險承保範圍分為下列二部份:
- 傷害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金額以外的部份,在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財損責任險: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Q3.什麼是從人因素?跟保費計算有關係嗎?
現行汽車車體損失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險費釐算係採「從人因素」,而其中從人因素,即依照被保險人之性別、年齡來區分係數。另外考慮過去之賠款紀錄來計算保費;有賠款紀錄者依次數加費,如果無賠款紀錄者,亦可相對的減費。
Q4.乘客保險和旅客保險是一樣的保險項目嗎?
- 所謂的旅客,係指依約定給付對價,搭乘被保險汽車代步之人,此種給付對價已涉及營業行為,若無給付對價者,則不視為旅客責任險之被保險人。尚有下列三種對象均不屬於旅客性質:
- 被保險人及其家屬、受僱人,但依約定給付對價者,不在此限。
- 被保險汽車之駕駛人、隨車服務人員,被保險人所派遣稽核人員或執行特定職務之人。
- 其他未依約定給付對價而搭乘被保險汽車之人。
- 乘客則指無支付費用而搭乘被保險汽車之人。故欲確保乘坐於被保險汽車上乘客之人身保障,於自用小客車可以附加險方式加保乘客責任險;而營業用車對其旅客之人身事故保障,則應附加投保旅客責任保險。
Q5.第三人責任保險還可以附加哪些保險項目?
-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條款
-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 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附加條款
- 汽車附加道路救援保險
-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住院、身故慰問費用附加條款
- 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
除以上項目若您有相關保險需求,可聯繫本公司業務人員依您的需求進行保險規劃。
Q6.被保險車輛需要免費道路救援服務時,如何申請?如遇高速公路上故障車輛需強制排除時,後續該如何辦理退費?
- 被保險車輛需道路救援服務,可即時透過本公司0800-024-024服務專線進行申請。
- 被保險車輛於高速公路需道路救援服務,請先通知本公司0800-024-024服務專線由客服人員協助,若基於安全考量或情況緊急而由其他合法拖吊業者拖離現場,費用由保戶先行支付者,保戶可於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依「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單」及「指定抬頭之三聯式發票」,透過本公司委外救援服務業者辦理退費,退還贈送範圍內免費道路救援服務項目之費用,但不包含其他特殊作業所衍生之費用。
Q7.道路救援保險的服務項目有哪些?
- 被保險汽車發生故障或意外事故而致無法行駛時,拖吊救援(含全載、拖載及其他特殊處理方式)至被保險人指定或可以修理該車之處所所需之救援費用。
- 被保險汽車因水箱缺水或汽油用罄,其送油或送水所需必要之服務費用;但購買汽油所需費用由被保險人負擔。
Q8.道路救援的標準?
- 限自小客車(或長期租賃車)、自小貨車(3.5噸內)及客貨兩用車投保本公司汽車車體險者,即可享有免費換備胎、接電及拖吊之服務。
- 贈送條件:投保汽車保險甲式車體險贈送道路救援100KM。
- 投保汽車保險乙式車體險贈送道路救援50KM。
- 投保汽車保險丙式車體險贈送道路救援30KM。
車型為自小客車(或長期租賃車)、自小貨車(3.5噸內)及客貨兩用車,且車齡未超過10年,投保本公司汽車保險任意險及保費達3000元以上者,亦可享有免費換備胎、接電及20KM平面拖吊之服務。
Q1.車子想要賣掉,強制責任保險應該如何處理?
- 可將保險過戶給新車主,會依新車主之從人因素計算加收或退還保險費。
- 新車主重新投後,舊車主可申請退保,依重複投保日期按日計算退費。
Q2.辦理車險過戶應準備哪些文件?
申請人應備妥欲過戶之強制保險證或任意險保單、新舊車主之身份證件及印章(如原車主為法人,則須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大小章),若有退費匯款者,應提供新車主存摺影本,至保險公司辦理過戶。如為受委託人代辦時須檢附身份證明文件或委託書辦理相關業務。
Q3.辦理車險退保應準備哪些文件?
申請退保時除應檢附強制保險證或任意險保單、要被保人身份證件、印章外,尚須依不同退保原因提供牌照繳銷、吊銷、註銷、車輛報廢或被保險人重複投保之保險證等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公司各地服務處填寫批改申請書,辦理退保。
Q4.保戶如因保單資料異動(如車牌號碼、通訊地址)或資料有誤(如出生日期、車身號碼……),應如何辦理更正?
申請人可透過本公司網站下載批改申請書,填寫完簽名用印後,可選擇至本公司分支機構就近辦理,或與本公司聯繫採郵寄方式辦理。
Q5.被保險人過世,繼承人如何辦理過戶?
由於所需文件較為繁瑣請與本公司聯絡。
Q6.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重複投保,欲辦理退費?
- 請帶強制保險證及車主印章,並提供重複投保之保卡號碼。
- 請就近赴本公司分支單位辦理退費。
- 若退費欲採匯款方式領取,請同時攜帶存摺影本。
Q7.汽車失竊,欲辦理保險退保?
- 請先向警方備案並開立失竊證明單。有投保竊盜損失險者,汽車失竊日起滿三十天後仍未尋獲,則請帶身份證、行照、印章、原始車籍資料赴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後,帶以下文件辦理退費:
- 強制險退費:
 請帶車籍註銷資料、車主印章、保險證、保險費收據。
- 任意險退費:
 請帶車主印章、保單、保險費收據。
- 就近赴本公司分支單位辦理。
- 若退費欲採匯款方式領取,請同時攜帶存摺影本。
Q8.保戶赴監理機關辦理行照補發、變更,而忘記帶保卡,欲請求本公司傳真承保資料?
可於本公司官網直接下載電子式保險證(下載),亦可來電0800-024-024經確認保戶身份後,傳真承保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