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簽名補正最晚受理日

因應 Covid-19 疫情發生民眾大量要保的防疫險商品,經本公司審核發現有應非親簽於要保書之案件,招攬程序未能符合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本公司因無法確認要、被保險人投保之真意而無法受理所申請之投保案件。為維護契約之安定性,保障投保大眾之權益,本公司以簡訊通知要保人,並載明於特定時間內攜帶要、被保險人身分證明(附相片)正本至本公司各據點櫃檯辦理投保意思表示之確認作業,本公司將會續行核保審核作業,不會以簽名不符為由而婉拒投保;除了上述簡訊通知補正時間,最晚受理補正日期為111年7月18日前至本公司辦理確認作業,逾期將不受理投保申請。